《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》日前印发。为了提升政策措施精准性和含金量,海关总署5日对外发布《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十六条措施》。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林少滨在当天举行的媒体吹风会上表示,十六条措施是围绕当前外贸企业普遍关注的焦点、堵点、痛点问题,在海关职责范围内提出相应的帮扶举措。从内容上看,主要聚焦培育外贸新动能拓增量、外贸优进优出稳存量、企业降本提效激活力以及跨境贸易便利提效能四个方面。 在培育外贸新动能方面,推出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、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试点范围;全面推广跨境电商税款担保电子化;支持扩大综合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外“两头在外”保税维修试点等措施。 在优进优出方面,措施包括持续深化能源资源商品检验模式改革,稳步扩大进口矿产品目的地检验范围;推动肉类、水产品、乳品等民生产品准入进程;在出口农食产品等领域探索开展“批次检验”试点工作,加大对外磋商和出口企业对外注册推荐力度,助推地方特色农食产品扩大出口等。 在降成本提效能方面,提出建设中国海关优惠原产地服务平台,落实重大技术装备等进口税收优惠政策,支持先进技术设备进口等措施。 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,主要措施包括开展进口货物通关模式改革优化,深入推进铁路快速通关模式应用,加快推进“组合港”业务模式优化,扩大“离港确认”适用范围和应用规模,支持符合条件的口岸开展“联动接卸”;深化进出口货物“远程属地查检”和“批次检验”监管模式改革,不断扩大“远程属地查检”试点产品范围,提升查检效能等。 林少滨表示,下一步,海关将用好“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”等机制,加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,抓好政策措施落地落实,让企业实实在在享惠。同时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研判形势发展变化,着力提升海关监管服务温度和精度,努力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贡献海关力量。 |
声明:本网转发此文章,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,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、消费建议。文章事实如有疑问,请与有关方核实,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,仅供读者参考。